新买的皮鞋没穿就开了胶,找商家退换却被告知是处理品不予退换。感觉受骗的张女士,18日将商家投诉到了历城区工商分局。
今年春节放假期间,张女士在某儿童用品专卖店以60元的价格为7岁的孩子购买了一双30码的皮鞋。16日学校开学了,张女士准备给孩子换上新鞋时,发现皮鞋开胶现象严重。张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换,却被告知自己买的是处理品不能退换。“我说不可能,营业员就说不信你拿发票看看是怎么写的。”张女士回忆说,自己拿出发票仔细一看,发现发票的右上角果然有两个很小的“处理”字样。感觉受到愚弄的张女士,找到工商部门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历城工商分局12315工作人员受理了投诉。工作人员经调查后认为,虽然发票上写着“处理”两字,但商家并未向消费者告知,消费者也不知道自己所买的皮鞋是处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12315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退还了消费者购鞋款。
“购物索取发票已是消费者的共识,但不能拿了发票一走了之。”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 应该仔细查看所购物品是否与发票内容一致,以防商家在发票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