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三包”规定不合理,投诉激增,今年6-8月就超过千起。市消协昨日决定,对武汉鞋类“三包”规定进行修改。
据市工商12315受理中心统计,今年6-8月,共受理消费者鞋类投诉1098件,较3-5月的914起,增长了20%。江汉区消协秘书长童亚凡称,鞋类投诉增多,主要原因之一,是1995年制定的《武汉市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许多规定不合理。
《办法》规定,皮鞋三月内,非天然革鞋一月内发现断跟、掉跟、脱线、脱胶等质量问题,凡可修复的,均免费修理。也就是说,即使上千元的皮鞋,出现了断跟等严重问题,只要能修,不能退货或换货。
《办法》还规定,商品自出售7天内出现断帮、脱浆的,可免费更换。这就意味着,7天内出现断帮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不能退货;只有在无同型号鞋时,才准许退货;在退换货时,经销者还要收折旧费,这显然太不合理。
检测难,也是鞋类投诉多的原因之一。检测费有时比产品本身还贵,检测前,还要取得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签字同意,这都导致鞋类投诉一直“高烧不退”。为此,市消协准备在征求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修改《武汉市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
市民若有好的建议,请打市消协电话:85633315;也可直接写信到市消协,或登陆武汉红盾信息网,向市消协发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