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2月到2009年6月,天津检验检疫局将对进出口皮革类轻纺消费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工作,加强对进出口皮革类轻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我国进出口皮革类轻纺消费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此次专项抽查的范围为天津地区进出口经营、销售上述进口商品的相关企业及该地区生产加工上述商品的相关出口企业。产品涉及进出口皮鞋、皮革类家具。专项抽查工作的结果将在抽查工作结束后,由天津局相关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
目前,天津局已结合天津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进出口皮革类轻纺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查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抽查工作的分工、时间、范围、数量、项目、方法、处理等相关要求,保证专项抽查各项工作环节畅通、有效落实。